《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人員防暑降溫工作指南》解讀
發布時間: 2022-05-31 來源: 職業健康司
一、制定背景
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簡稱“新冠疫情”)防控進入應對奧密克戎病毒變異株流行新階段,廣大新冠疫情防控人員(以下簡稱“疫情防控人員”)的工作任務繁重。隨著全國各地陸續進入高溫酷暑季節,許多疫情防控人員需在高溫天氣下開展新冠疫情的流行病學調查、環境及場所消毒、核酸采樣、人員管控、病人及密接人員轉運、污物處理等工作。同時,疫情防控人員基于病源性病毒個體防護的需要,在工作中必須穿戴各類防護用品,不利于自身的散熱和體溫調節,易導致中暑事件的發生。為做好疫情防控人員防暑降溫和勞動保護工作,防范高溫中暑事件發生,保障新冠疫情防控常態化工作順利進行,國家衛生健康委根據《職業病防治法》《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健〔2012〕89號)《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職業性中暑的診斷》(GBZ41)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以及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實際,組織制定了《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人員防暑降溫工作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指南》中的疫情防控人員是指從事新冠疫情流行病學調查、核酸采樣、預防接種和患者救治等專業技術人員及臨時抽派穿戴防護服從事人員管控、場所消殺、污物處理等工作的人員。
二、主要內容
《指南》主要包括高溫危害及臨床表現、防暑降溫措施以及應急處置措施3個部分。
(一)高溫危害及臨床表現。疫情防控人員從事高溫作業或高溫天氣作業時,人體的體溫調節、水鹽代謝、消化、神經、泌尿和循環等系統產生的適應性反應超過一定限度時,將引起機體病變,嚴重時可造成中暑,危及生命。根據臨床表現,高溫危害造成的后果,可分為中暑先兆和中暑(熱痙攣、熱衰竭和熱射病)。
其中,高溫作業是指生產過程中,工作地點平均濕球黑球溫度(WBGT)指數超過規定職業接觸限值的作業。高溫天氣作業是指用人單位在高溫天氣期間安排勞動者在高溫自然氣象環境下進行的作業。高溫天氣是指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向公眾發布的日最高氣溫35℃以上的天氣。
(二)切實落實防暑降溫措施。各級疫情防控組織部門應從以下幾方面做好防暑降溫工作。一是合理安排工作崗位,對于不適合高溫作業或高溫天氣作業的疫情防控人員要及時調整作業崗位;二是科學安排作業時間,避免或減少高溫時段作業,加強高溫作業場所和高溫天氣作業疫情防控人員的輪換休息,縮短連續作業時間,降低勞動強度;三是改善工作環境,合理選擇戶外作業場所,配備防曬遮陽傘、移動式送風風扇等必要的通風或降溫設備設施;四是加強高溫作業個體防護,根據工作需要為疫情防控人員提供防護服內可穿戴的冷風馬甲、散熱背心等個人防護用品;五是配備防暑飲料及應急物品,如糖鹽水、鹽茶水、含鹽清涼飲料等飲品,仁丹、十滴水、藿香正氣水等防暑藥品以及冷水、冰袋等降溫用品;六是倡導疫情防控人員科學飲食,在從事高溫作業或高溫天氣作業時,減少高脂飲食,嚴禁空腹上崗,注意補充水鹽;七是加強防暑降溫宣傳教育,普及防暑降溫知識,提高疫情防控人員防范意識和中暑現場自救互救能力。
(三)科學處置高溫中暑。各級疫情防控組織部門應制定高溫中暑應急預案,并根據疫情防控人員臨床癥狀,科學開展高溫中暑應急處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