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菌檢驗工作注意事項
一、細菌室注意事項
1.細菌室必須經常保持整潔,裝有供空氣消毒的紫外線燈,每天開始工作前,照射20分鐘。入室前要著白大衣、戴帽子、口罩,并做好實驗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檢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驗材料必須進行登記、編號后才能進行檢驗。
2.實驗用具用完后一律放回原處,已污染的用具應立即置5%的來蘇兒罐或燒灼后再行高壓滅菌。未污染之紙繩、火柴桿等應集中扔在污物桶內。
3.分離的一類或二類菌種,除按衛生部1985年頒發的《中國醫學微生物菌種保藏管理辦法》執行外,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帶出實驗室或擅自處理。
4.工作人員進入實驗室不得攜帶書籍和資料,實驗室其他特件在保證不污染、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帶出。
5.應在指定房間進行強毒操作或感染動物。實驗者除著白大衣外,要著前掛,戴口罩、眼鏡、膠皮手套和穿膠鞋,工作結束后應徹底消毒。
6.在操作污染材料時,如有事故發生(如打破平皿、注射針頭脫落噴出感染材料等),所有被污染的物品及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原地,應就地呼喚他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人徹底消毒后方可離開原地。
7.工作人員于操作中感染病原菌或認為可能感染時,必須立即報告領導,盡速采取預防或隔離治療等措施。
8.一類病原菌檢驗必須在強毒室操作,操作此類細菌應由實際工作3年以上的細菌檢驗人員擔當,操作時應當有兩名以上人員。
9.細菌檢驗操作必須嚴格遵守有關制度及操作規程,加強消毒和無菌觀念,以免發生意外。
二、操作中注意事項
1.由被檢驗標本或培養物中取材觀察細菌形態時,必須使用接種環。接種環系采用一段長約5~8cm硬度適中的鎳質電阻絲或特制鉑絲,安置在一金屬或玻璃棒上制成。無環者則稱接種針。
2.接種環或接種針每次使用前后,均須火焰滅菌。即在乙醇燈火焰上徹底燒灼1次,金屬棒或玻璃棒部分亦須轉動著通過火焰3次,用后燒灼時,先將近環處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鎳絲置于火焰中,使熱導向接種環,如直接將環燒灼,則環上殘余菌液可因突然受高熱而爆烈四濺,有傳染危險。待環上菌液蒸發干涸后,再將接種環以垂直方向于火焰中燒灼滅菌,最后再將金屬棒或玻璃棒部分往復通過火焰。接種針用后滅菌時與接種環同。
3.接種環(針)經火焰后,需待冷卻后再沾取標本或放置于工作臺上,以防燙死微生物和燒損桌面。
4.由培養基或試管培養物中沾取標本時,培養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瓶口、試管口在打開后及關閉前,應于火焰上通過1~2次,以殺死可能從空氣中落入的雜菌和由培養物而來的致病菌。打開瓶塞或試管塞時,應將棉塞上端夾于手指間適當的位置,不得將棉塞任意放置別處。
5.不染色標本和染色標本觀察后,應立即投入消毒液內滅菌。
6.使用過玻片,務須徹底消除玻片上的染色細菌后再用,否則再次使用時可能做出錯誤診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