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腹血糖是檢查有無糖尿病的常用指標,對于無糖尿病病癥,空腹血糖超過正常,但不足以診斷為糖尿病者則需作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即OGTT試驗。OGTT試驗是指給非妊娠患者口服75g醫用葡萄糖(兒童患者的葡萄糖用量按每千克體重1.75g計算,總量不超過75g),然后監測血糖變化,觀察患者適應葡萄糖的能力。正常人口服葡萄糖后,迅速由胃腸道吸收入血,30~60分鐘時血糖值達高峰,但一般不超過8.9mmol/L,2小時血糖接近正常,3小時恢復空腹正常水平。
葡萄糖耐量試驗檢查注意事項:
(1) 試驗前三天需撮入足夠熱量的碳水化合物,一般300克/天,最少不應少于200克,可正常體力活動。
(2) 試驗應在上午7~9時進行,試驗前過夜空腹10~16小時,可以飲水。試驗前8小時內禁止吸煙、喝茶、飲酒、飲咖啡。
(3) 不應在發熱、肺炎、心腦血管疾病發作、嚴重外傷或手術等情況下進行試驗,避免使用影響糖代謝的藥物。
(4) 空腹采血標本后,飲用含75g葡萄糖水250-300mL,5分鐘內飲完。從喝第一口糖水開始計時,分別于服糖后30分鐘、1小時、2小時、3小時抽取血標本。
(5) 試驗中如發生惡心、嘔吐或食用了其他食物應終止試驗。
(6) 避免精神刺激、劇烈體力活動、情緒激動等使血糖升高,引起持續長久的高血糖。
(7) 心肌梗塞、外科手術、燒傷、外傷及某些藥物如口服避孕藥、利尿劑等可使葡萄糖耐量降低。
部分患者因口服葡萄糖發生惡心、嘔吐而不能耐受或無條件做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時,為明確糖尿病診斷或了解胰島功能,可以用饅頭餐試驗替代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方法同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服用100g面粉制作的饅頭(熟饅頭重量約140g)替代75g醫用葡萄糖。
葡萄糖耐量試驗的結果判定:
OGTT試驗后各時相血糖的正常上限:
0分鐘: 6.9 mmol/L, 30分鐘: 11.1 mmol/L,
60分鐘: 10.5 mmol/L, 120分鐘: 8.3 mmol/L,
180分鐘: 6.9 mmol/L,
結果判定:以30分鐘或60分鐘血糖值作為1個 點,其他各個時相血糖值分別作為1點,共4點。4點中有3點超過正常上限者,可診斷為糖尿病。4點中有2點達到正常上限者,為糖耐量低減(IGT)。OGTT結果在上述正常上限值范圍內可排除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