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湖北省行政事業單位
財務支出票據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市(州)、林區、直管市、縣(市、區)財政局,省直各單位,省財政廳駐各市州監督檢查辦事處:
為了加強財務支出票據的管理,規范財務支出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財政票據管理辦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有關規定,現將我們制定的《湖北省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支出票據管理辦法(試行)》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在執行中有什么問題,請及時反饋。
附件:《湖北省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支出票據管理辦法(試行)》
湖北省財政廳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