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臨床檢驗中心關于轉發《衛生部辦公廳關于
進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中
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臨床檢驗中心,有關醫療衛生機構實驗室:
現將《衛生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中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衛辦科教函[2010]97號)轉發給你們,請你們按照通知要求,切實加強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堅決杜絕實驗室感染事故的發生。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題詞:實驗室 生物安全 管理 通知
抄 送:省衛生廳醫政處,各市、州、直管市衛生局
湖北省臨床檢驗中心綜合辦公室 2010年3月25日印發